土木工程分院党总支业务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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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7日,土木工程分院学管办公室组织业务学习。分院党总支书记邹利军主持会议并讲话,副书记刘潇领学,团总支书记、办公室主任及学管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学习。
邹利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,刘潇首先领学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章《机动交通事故责任》。他提到:动车交通安全是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,大家要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具体条例的学习,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。 邹利军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,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。大家要认真学习法典内容,做遵守、维护民法典的表率,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。 刘潇领学 最后,邹利军还对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细节和规范、疫情防控常态化等工作进行了强调。 学习会场
文字:安 璐 龙钒 审核:刘 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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